各党支部、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学生党员质量,使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农大团发〔2017〕10号)等文件,学院特制订本方案,望各党支部、团支部遵照执行。 一、“推优”候选人的要求 1.候选人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入党动机端正。 2.候选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在读学生,团籍隶属中国农业大学的共青团员,团龄一年以上。 3.候选人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作风优良,在推优前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无学术不端行为。 4.候选人心理健康、乐观向上,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心为集体服务,关心帮助他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应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违纪处分和其他处分。 5.团支部核查入党申请书、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情况材料合格。 二、“推优”工作基本程序
| 环节 | 形成材料 | 具体时间节点 | 备注 | 共青团员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 附件1:入党申请书 | 团支部在3月15日结束前向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 往年已提交入党申请书、完成谈话,但未被接收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共青团员,应于3月15日前联系团支部并携往期材料重新参与团支部推优 | 党支部派两名正式党员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 附件2: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情况 | 党支部在3月22日结束前完成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 团支部推优(应有两名党员监督) | 附件3:推优评议表 附件4:XX团支部推荐汇总表 | 团支部在3月28日结束前完成团支部推优,并填写附件4提交至dkzzh@cau.edu.cn及对应党支部 |
推优会程序、推优相关材料及填写要求见附件。 如需青春党建工作室发展派党员监督,可联系杨梓睿 15832735195 四、注意事项 1.团支部推优名额,25级每班不多于4人,未来领军班不多于5人,24级不多于3人,23级不多于2人,22级不多于2人,研究生各团支部不多于3人。 2.附件1、2、3均形成纸质材料,由入党申请人保存,入党申请人应妥善保存个人材料,避免脏污,建议拍照或扫描留底,遗失不补。 3.附件4由团支部填写,并将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dkzzh@cau.edu.cn及对应党支部,邮件命名为【入党积极分子推优】XXX团支部,党支部如对团支部推荐人选有异议,应当在收到附件4第一时间联系学院党委。 4.团支部推优人选非最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需以学院公示为准。 5.若本团支部无申请人,团支书应发送邮件【无入党申请人】XXX团支部至学院党委邮箱dkzzh@cau.edu.cn。 6.在不违背推优程序和原则的情况下,鼓励各团支部在会议形式上创新,以营造良好有序的推优氛围。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 王梦雯 杨梓睿 联系电话:62732728 15832735195 联系邮箱:wangmw@cau.edu.cn dkzzh@cau.edu.cn
附件: 附件1:入党申请书 附件2: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情况 附件3:推优评议表 附件4:XX团支部推荐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