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
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是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招生资源优化配置、激励导师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导师的基本要求
1. 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师德师风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导师及其指导的研究生近3年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
3. 按照学校有关研究生管理的规定,原则上,导师正在指导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指2025年9月在校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含延期毕业学生;不占限额的学生类型除外)总数不超过15名。
4. 业务素质精湛,具备履行导师职责的条件和能力。一般应主持在研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近三年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等学术成果,能够提供足够的科研经费、教学科研设施与实验场所等培养支撑条件并按时提供助研津贴,且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上一年度抽检时没有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5. 近三年(2022年至今)参加过研究生导师培训(校级培训或在研究生院备案的院级培训)。
6. 任职时间内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毕业。2026年招生导师的年龄原则上须符合以下规定:
招生类型 | 学制 | 年龄要求 | 备注 |
硕士生 (专业型硕士) | 2 | 1967年10月1日之后出生(2028年7月1日后退休) | 人事处审核通过的延迟退休教师,其延退时间内应能够满足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
硕士生 (学术型硕士) | 3 | 1968年8月1日之后出生(2029年7月1日后退休) |
硕博连读生 | 3 | 1968年8月1日之后出生(2029年7月1日后退休) |
申请考核博士生 | 4 | 1969年5月1日之后出生(2030年7月1日后退休) |
直博生 | 5 | 1970年3月1日之后出生(2031年7月1日后退休) |
二、招收学术型博士生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或青年研究员职称(可招生类型遵循《动科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管理办法》相关政策规定),或聘期内学校“2115人才计划”(青年新星A类及以上)、学院“青年英才计划A类”的副教授/副研究员。
2. 受招生规模等因素限制,我院副教授/副研究员实行轮流招收博士生制度。未入选上述人才计划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可提出申请。
3. 近3年来(2022年6月-2025年6月),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研究性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主创人员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动物新品种或饲料添加剂证书,以上成果共计3项(含)以上。
4. 主持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在研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及以上(以独立合同为准),且近3年(2022年6月-2025年6月)年均到位经费在20万元及以上。
5. 在2024年年度考核中,工作量完成度大于等于1,且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合格标准。原则上,副教授/副研究员如申请博导,年度工作量考核排名须在所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博导申请人(包含新增副教授/副研究员博导)中前75%。
6. 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有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经验(须已指导或合作指导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并体现在该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封面上),以及具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
三、招收专业型博士生应具备的条件
1.原则上,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应有校外合作导师,和适用于专业学位博士生培养的实践基地。
2.近5年(2020年6月-2025年6月)内满足以下要求中的任意一条:
(1)主持至少2项省部级及以上应用性项目;
(2)主持单个横向项目到账科研经费100万元及以上至少2项;
(3)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重点研发专项课题)至少2项;
(4)主持单个横向项目到帐科研经费100万元及以上1项且国家级科研项目(重点研发专项课题)1项;
(5)省部级及以上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
(6)近5年在涉农领域方向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至少2项。
四、招收硕士研究生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任讲师职称3年以上且具有博士学位(入选学校2115计划的讲师,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在课题、成果方面表现突出的高级畜牧师,可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职称须满足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入选学校2115计划的讲师,不受职称限制)。
2. 近3年来(2022年6月-2025年6月)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研究性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主创人员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动物新品种或饲料添加剂证书,以上成果共计1项(含)以上。
3. 近3年来(2022年6月-2025年6月)主持科研课题,且年均到位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上。原则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须主持在研纵向课题。
4. 在2024年年度考核中,工作量完成度大于等于1,且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合格标准。
5. 有协助指导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经验(须已指导或合作指导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并体现在该生的学位论文封面上),以及具有协助本人指导硕士生的学术队伍。
五、导师资审流程
1. 导师申请(6月13日-6月20日)
(1)系统填报
符合申请招生条件和要求的导师,可登录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师),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导师资格申请,点击“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模块点击“申请”进入系统申请页面。根据招生需要,填写2026年度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视为放弃导师资格。
【关键说明】:
系统填报时,科研院备案的科研项目可通过点击“选择项目”查看后勾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其他项目可自行添加到列表中。
因当前系统未设置科研项目类别字段,为保障学院审核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位导师在填写【校内项目财务账号】时,请手动注明【项目具体类别】(示例见下图),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青年/重点等)、科技创新2030(课题/子课题)等。样例见下图。

2. 学院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院公示。
3. 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备案。
六、其他说明
1. 受招生规模等因素限制,我院非人才计划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实行轮流招收博士生制度。轮流招生顺序由学位委员会投票确定。
2.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启动前将有一次导师招生资格增补机会,仅面向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增延迟退休且符合招生条件及新获批学位点的导师。同时审核2025年度校级抽查、各级抽检中出现1篇“论文评阅不通过”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6年度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如有硕博连读生已被录取的,延迟一年停招);2025年出现2篇及以上“论文评阅不通过”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6、2027年度所有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3.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津贴管理规定》(研生〔2014〕20号)文件规定,项目资助研究生是导师的岗位职责之一,学院将定期统计研究生助研津贴的支付情况,对于未支付助研津贴的导师,暂停招生导师资格。
4.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未按规定参加导师培训的导师暂停招生资格申请。2024年导师培训要求详见:《关于研究生导师参加“四有导师学院”学习的通知:http://gradsch1.cau.edu.cn/art/2024/9/26/art_37646_1038719.html。未按规定完成2024年导师培训的导师,可登陆“四有导师学院”补学。补学通过后填写导师培训记录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guoshiyuan@cau.edu.cn。经学位办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2026年导师招生资格申请。
5.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关于做好2026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网址链接:https://gradsch1.cau.edu.cn/art/2025/6/9/art_37646_1071606.html 。
联系人:屈云晨,166办公室,62731104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pdf
附件2:导师培训记录统计表.xls
动科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