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农业大学心理育人工作体系建设方案》,发挥心理委员教育引导作用,特在每年“5·25”心理健康季期间评选校级优秀心理委员。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
1、沁心港湾心理协会成员
2、学院心理部成员
3、本科生班级心理委员、研究生心理联络员
4、宿舍长
(二)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努力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活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3、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已取得心理委员初级班培训证书,并且工作满1学年;
5、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面向广大同学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并配合学校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6、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
7、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心理健康情况;
8、组织或参与校、院或班级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并有相关活动记录;
9、已取得心理委员中级班/高级班培训证书的同学优先。2024级新生团培带领者优先。5.25首都大学生心理健康季、10.25心理素质文化节获奖同学优先。
二、学生申报
学生于5月19日前自主申报,电子材料发送到mengzizhuo@cau.edu.cn,纸质版交到动科楼165办公室。材料命名为“学号-姓名-优秀心委评选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见附件);
2、获奖、培训证明材料,工作文字及影音资料,其它相关补充材料(提交复印件);
3、个人成绩单
注:每人上述材料建立一个文件夹,打包发送。
三、评选办法
(一)学院评审
各学院参照《中国农业大学班级心理委员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办法,依据评选办法,评选出院级优秀心理委员。并推荐1-3名优秀心理委员候选人参加校级“优秀心理委员”和“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推荐人数不超过学院心理委员人数的1%,含学院心理部成员、班级心理委员、研究生心理联络员、宿舍长)。
(二)学校评选
评选包含评委评审、网络评选和现场展示三个部分:
1、评委评审: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各学院专职辅导员、各学院兼职心理咨询师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委对参评心理委员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标准对各学院推荐候选人进行考核,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打分,该项目占总分的40%。
2、网络评选:参评心理委员的相关材料将会在中国农业大学沁心港湾微信公众平台上展示并接受同学投票,投票的结果占总分的20%。
3、现场展示:参评心理委员完成3分钟竞选展示及1分钟答辩。竞选PPT需包括担任心理委员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及业绩、工作中的感悟和收获、对心理工作的思考和规划等几个部分。现场展示得分由评委打分及观众投票得分综合评定,占到总分的40%。
4、将参评心理委员的评委评审、网络评选和现场展示三项得分按比例相加,按得分高低评选出一定比例的校级优秀心理委员,并择优授予“十佳心理委员”称号。
(三)表彰奖励
1、评选结果将在答辩后在全校公示。
2、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孟子卓 62732728
中国农业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