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关于2023年评选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要求,学院将开展2023年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组织和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经基层党组织推荐,可参加评比表彰。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党组织评选各支部自愿申报,学院将组织投票推荐2个党支部参评学校先进党组织。 2.优秀共产党员申报不得超过学院名额分配(附件6),各支部可从申报人选中推荐≤1人参加校级评选,学院从中选出2名教职工、3名学生党员参评学校优秀共产党员,教职工优秀党员重点向一线岗位的教师党员倾斜。 3.优秀党务工作者自愿申报,其中教职工需累计从事党务工作 3 年(含)以上,学生 2 年(含)以上。学院推荐2名人选参评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者主要指党委班子、支委班子、组织员,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党支部书记所占名额原则上不低于 50%。 推荐党支部参评先进党组织,推荐党支部书记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还需同时上交本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电子版扫描件。 三、评选条件 相关评选要求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党内评优表彰办法(暂行)》(中农大党发〔2017〕88 号)文件规定(附件7)执行。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和推荐 1.5月29日(下周一)12:00前,请各支部按照《评选表彰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报送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酝酿人选并填写相应推荐审批表(附件1-4),同时报送申报汇总表(附件5),学院适时召开会议投票选出参评学校评优名单及组织。 2.6月1日前,学院党委综合考虑日常表现、近年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结果等情况,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申报人选及组织,并于6月1日前向组织部报送材料。 (二)评审确定表彰对象 学院党委对院级评优表彰对象进行评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后,由党委会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三)表彰奖励 按照学院表彰标准,结合“七一”有关工作安排,统一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 附件1-4 (填写说明、两优一先审批表).doc
附件5:动科学院党委2023年“两优一先”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6:2023年动科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 .xlsx
附件7 中国农业大学党内评优表彰办法(暂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