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负责人: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部署。 各实验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高度重视放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细致周密部署、实施本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开展全面检查,整改一盯到底。 学院将于2023年1月6日(本周五)对各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监督管理能力,严格做到对实验室安全隐患“清死角、除空白、扫盲区”的全覆盖整改,整改落实一盯到底,实现防患于未然、化解于萌芽,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风险研判,严防安全事故。 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化学品)、气体钢瓶、生物类(特别是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实验室危险废物、辐射、仪器设备(特别是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等危险源的风险研判和防控,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环境卫生,保持安全整洁。 各实验室应及时清除与实验无关的杂物、设备、废弃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实验室对电瓶进行充电,着力改善实验室环境卫生条件,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 五、强化安全教育,规范开展实验。 1、加强教育引导,做好留校实验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及门窗、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工作。 2、寒假期间学院安排专人值班,对开放实验室正常检查巡查,制定突发状况防范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 3、对于假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确保符合安全使用的条件,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活动,应遵守操作规程安全地开展实验,做好个人防护,对于风险较高的实验活动应进行风险评估。 4、对于假期期间仍需要继续做实验的同学,必须经实验室负责老师同意后方可继续实验,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的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个人防护;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六、抓好安全应急,防范化解风险。 健全科学、有效、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实验室事故预警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实验室要配齐实验防护用品与装备并保证有效。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能够积极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学院联系电话:62732227 物业联系电话:62734967 学校联系人: 席艳霞 李景妍 联系电话:62732205 62732628 联系邮箱:sysglc@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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