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更好服务广大师生,我院2023年上半年拟开展两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分别于2023年6月中下旬、7月中旬授予学位(7月学位授予的研究生将参加次年(2024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和校级毕业典礼)。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级抽查
(一)学位办每年春季学期开展应届生校级抽查工作,校级抽查名单将在2023年3月30日(周四)确定及公布,可自行在校学位办网站查看。
(二)抽查对象
1. 博士学位论文:全部进行校级抽查。
2. 部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按照“随机抽取、重点抽查、二级学科/领域全覆盖”的原则进行抽查,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
3. 以下几种类型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需进行100%抽查送审: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2)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
3)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理了延期的研究生;
4)上一年度在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以及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评阅不通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
5)新获批导师所培养的第一届研究生;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抽查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校级抽查详细规定请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管理办法》(研生〔2021〕1号)(http://gradsch.cau.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052)。
二、毕业生图像采集及信息核对
图像采集:毕业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图像信息采集(通知详见研究生院学籍发布的“关于组织2023年预毕业研究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完成后方可进行以下毕业程序。具体采集时间另行通知。
信息核对:所有毕业生(除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请在3月25日前,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毕业信息”—“核对毕业信息”模块完成信息核对。
该信息是上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网上核对只有一次,请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认真核对。如未认真核对,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如网上信息核对提交后又发现错误,请在上方截止日期前填写“研究生信息修改申请表”交至动科楼166室,由学院转交研究生院学籍科统一修改,过时将无法再修改。
毕业生资格自检:毕业生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毕业与学位”—“毕业资格自检”模块进行毕业资格自检。只有通过毕业资格自检的学生可发起毕业(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如毕业资格自检有问题,可按系统提示问题联系负责老师(郑老师 010-62731956)解决。
如申请延期,请于3月23日前提交导师签字同意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延期申请表》(附件1)至动科楼166室。延期每年仅进行一次,统一延期一年(即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如有申请11月或1月毕业,可到时发起毕业申请。
三、学位论文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安排,学院将组织两次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资格审查批次。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第一批次(6月授予学位):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11:00
第二批次(7月授予学位):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11:00
资格审查具体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至166办公室
1. 学术学位博士及硕士:
(1)学位论文一本(需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字);
(2)发表文章接收函(并附上往来邮件以及发表文章全文)或者已发表全文复印件(用荧光笔标注作者姓名,第一完成单位,文章发表当年影响因子、右上角标明序号,写明学号和姓名);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附件2)(成绩单需彩色打印,请仔细标明相关章节或页码,需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字(不得盖章));
2. 农业硕士:
(1)学位论文一本(需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字);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附件2)(成绩单需彩色打印,请仔细标明相关章节或页码,需本人及导师本人亲笔签字(不得盖章));
3. 申请延迟公开的学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如下材料,逾期无法申请延迟公开:
(1)《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请确保导师及系负责人签字完备;
(2)申请延期公开学位论文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因申请专利延迟公开则提交申请专利过程材料)(纸质版)。
4. 返回答辩生还须提交材料:《中国农业大学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附件4)一式两份,《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5)一式两份;预答辩(导师自行组织预答辩)并附上预答辩现场截图照片三张(打印在一张A4纸上);毕业证或结业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温馨提示:具有返回答辩资格的研究生仅限于以下范围: 2020年6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博士研究生,2022年6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硕士研究生。
5. 同等学力博士生还须提交材料:《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5)一式两份;预答辩(导师自行组织预答辩)并附上预答辩现场截图照片三张(打印在一张A4纸上)。温馨提示:申请学位答辩的同等学历博士生请于3月27日-28日(周一-周二)携带入学资格认定书原件、入学时交费凭据、2份正式成绩单(凭交费凭据到培养处西区主楼209打印),自行前往研究生院学位办(西区主楼203)领取入学报名原始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
请发送至邮箱(无需压缩):dongkecau@163.com,邮件主题为:2023年上半年第(一/二)批次资审材料+学号+姓名。
1.《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答辩申请表》(导师签字部分可使用电子签名)(附件6、7)。
2. 学位论文全文(用于论文查重)。
要求如下:WORD版本,WORD2003或WORD2007均可。须删除封面、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图和照片。电子版的格式和内容应与送审的纸质版学位论文相同。拟检测论文电子版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检测,论文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doc,(例如:张三_S120102201_马铃薯卷叶病毒.doc);
3.《论文查重汇总表》(附件8)以“论文查重+姓名”命名汇总表。
4. 申请延迟公开的学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
(1)《中国农业大学各学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
(2)《中国农业大学各学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库》(见附件3)15位专家(电子版);
四、论文送审
(一)校级送审
1. 送审对象:上述校级抽查人员
2. 校级抽查送审环节相关时间安排如下:
学院将于4月3日至5月14日期间的每周一向研究生院提交资格审查通过名单,研究生随时在系统中提交隐去个人信息的PDF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导师在系统中对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学院统一导出通过导师审核的学位论文、摘要与送审信息汇总表发至研究生院进行送审。校级抽查平台论文评阅意见返回时间一般为3-4周,研究生院将积极与平台方协调,及时将评阅意见反馈给各培养单位。若有评阅意见不通过需加送等情形,评阅时间顺延。请研究生和导师做好送审准备,预留论文送审和修改时间。
若研究生需在5月14日之后提交论文,研究生院也将积极协助送审。若因评阅周期之故,5月14日以后提交论文的评阅意见难以及时返回而导致研究生无法在6月或7月获得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有效,研究生可参加下一批次学位授予,下一批次学位授予时间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3. 提交方式:
(1)论文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校级抽查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双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隐去个人信息的PDF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详见《线上提交学位论文操作流程》(附件9);
(2)收到专家评阅意见后:学位办将评阅结果返回学院,学院反馈给学生及导师,学生依据意见修改论文。
(二)学院送审
1.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非校级抽查硕士论文,由导师团队自行组织送审。评阅人应由 3位硕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论文研究内容的专家担任。学术评议书模板见附件(学硕:附件10,专硕:附件11)。
2. 申请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由学院在国研平台进行送审,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评阅费由学位申请人及导师承担,学校承担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费及延迟公开期满后的学位论文送教育部平台匿名评审的费用。学位论文延迟公开详细规定请见《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研生〔2021〕2号)(http://gradsch.cau.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056)。学校将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检查,延迟公开论文在论文抽检中出现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学院将严格审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申请。
五、提交答辩申请
发布答辩公告(答辩前4天)前必须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答辩申请。
六、发布答辩公告
答辩秘书需在答辩前4天,将答辩学生的姓名和学号告知学院教务老师,由学院教务老师设置答辩秘书;答辩秘书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答辩公告(毕业答辩除外),同时输入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相关信息;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需再次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答辩结果,否则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针对答辩委员会的意见无法进行表决。
七、答辩截止时间
(一)时间安排
1. 6月授予学位批次:答辩截止时间为5月30日(周二)
2. 7月授予学位批次:答辩截止时间为6月27日(周二)
(二)答辩要求及方式
请务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中农大研生字〔2021〕2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程序》(研生〔2016〕6号)相关规定开展学位答辩工作。研究生院及学院将组织督导专家开展答辩督导,确保答辩工作规范、有序。
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需按规定发布答辩公告,可不做公开答辩,答辩委员会委员需签署在延迟公开期限内不扩散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并在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统一交至学院。
八、提交答辩材料
时间:答辩结束后一天内
地点:动科楼166室
(一)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提交以下纸质版答辩材料:
1.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附件2);
1寸照片务必粘贴为学籍照片,需学位申请人、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对于校外专家不方便取得纸质签名的,可凭答辩现场截图标注专家姓名加盖学院公章代替签名存档,或采用电子签名,并由专家本人签署电子签名授权书(由学院存档备查)。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必须本人签名;
成绩单装订在第“Ⅰ-2”页与第“Ⅰ-3”页之间,须为研究生院所打印的加盖成绩管理专用章的正式成绩单(已修学分>=应修学分);
整本材料全部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除在指定位置加入盖章的正式成绩单外,不得加页,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
2. 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
(1)博士5份,双面打印;
(2)硕士3份,双面打印,有多页时左上角装订,专家填写完成的评阅书由学院统一加盖“答辩材料专用章”后存档。
3. 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附件12):双面打印,可以加页,有多页时左上角装订。需研究生、导师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4.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附件13):双面打印,不可加页,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答辩委员会秘书、指导教师、系(室)主任无需签名,可电脑直接填写录入。相关内容参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填表注意事项进行填写。
5.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博士5或7份/硕士3或5份)。如线上答辩,还需提供问卷星表决票截图,右上角空白处填写学生姓名+学号+专业。
6. 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表(附件14):双面打印,可以加页,有多页时左上角装订。需研究生、导师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7. 如学位答辩线上进行,还需提交答辩过程截图6-8张,其中应包括1张摄像头开启状态下所有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人头像截图、1张汇报人答辩截图、1张答辩委员会主席截图、1张全景、1张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打印在一张A4纸上即可。
8. 学位授予审批表(附件15):单面打印,不可加页,只能填写空格的位置,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
9. 学位授予材料(存人事档案):个人信息及论文摘要和答辩决议等内容可直接录入,双面打印,不可加页,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需学位申请人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说明:
(1)学位类别:博士请填“农学博士学位”;学硕请填“农学硕士学位”;专硕请填“农业硕士专业学位”;
(2)研究生类别:博士请填“硕博连读研究生”或“普通博士研究生”或“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学硕请填“普通硕士研究生”;专硕请填“专业学位研究生”;
(3)专业/领域:博士及学硕请填“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或“畜牧生物工程”;专硕请填“畜牧”。
10. 纸质版学位论文:2本,双面印刷。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导师和学生均需手签。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在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封面左上角标明延迟公开和期限,如“延迟公开★2年”。
11. 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5)(限需要预答辩的研究生)。
12. 申请延迟公开学生还需提交关于不扩散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延迟公开申请表(限申请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研究生)(见附件3)。
(二)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研究生毕业审批材料;
2. 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表决票(博士5份/硕士3份或5份),可在研究生院网页自行下载,研究生院网站-学籍-下载中心;
3. 研究生毕业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可在研究生院网页自行下载,研究生院网站-学籍-下载中心;
4. 毕业论文1份(双面印刷,研究生及导师必须签字)。
九、学位信息采集
(一)采集内容
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数据是学校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获得者国家备案系统”数据的基本内容,各位研究生填写前请认真阅读系统提示的《学位信息采集说明》。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将会导致后续学位认证出现问题,因此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二)采集时间
6月授予学位批次:自学位答辩结束后至6月7日(周三)下午4:00前
7月授予学位批次:自学位答辩结束后至7月5日(周三)下午4:00前
(三)采集步骤
全日制研究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双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议使用IE浏览器),单击“学位授予”栏后,再单击其中的子目录“学位信息采集”,并点击“开始采集”按钮;进入“学位信息采集”界面。“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请选择“否”。请认真填写,所有内容不得无故缺项或简写,其中“姓名拼音”一项的填写顺序为姓在前名在后,填写完毕后单击“确定”按钮即自动提交。
温馨提示:无需提交纸质版,若提交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教务老师联系。
十、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按照答辩委员会的修改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并在研究生院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网页(主页右中侧“学位论文提交”)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pdf文档,电子版学位论文只需在学校图书馆网页提交(提交论文网址链接:http://202.205.86.31:8081/)。“独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导师和学生均需手签后扫描。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须完全一致。为防止集中提交电子版导致系统繁忙,请在论文修改完成后,尽快提交。如有问题请联系图书馆咨询,电子邮箱nicholis@cau.edu.cn。办公电话:62738640。
学位论文修改后谨慎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一旦提交后,均不得更改或撤回。特别提醒:未及时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者或提交不合格者将暂缓发放学位证书。
电子版论文提交时间:
6月授予学位批次:6月5日-20日
7月授予学位批次:7月3日-11日
十一、其他说明
学院将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40号令《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和《关于严格执行导师负责制,杜绝研究生论文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审查,请研究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确保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
根据上级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学位证书落款日期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日期一致。申请2023年上半年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预计在6月中下旬、7月中旬获得学位证书。确切日期以实际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为准。
同等学力博士需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且公示三个月无异议后,方可获得学位证书。
2023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范围暂定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期间授予学位的研究生。2023年7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将参加2024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联系人:屈老师 010-62731104、郑老师 010-6273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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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