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工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我院教师自觉践行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时代要求,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和《中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以及《中国农业大学关于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中共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学院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师德考核的组织领导
(一)学院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郭晓旭 呙于明
成员:刘剑锋 王军军 赵钺 连正兴(工会主席)
刘国世(党委委员,分管师德工作)
(二)各支部考核小组负责人
动物遗传育种科学系教职工党支部师德考核小组、博士后考核小组负责人:连正兴
动物繁殖与发育科学系教职工党支部师德考核小组负责人:刘国世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系教职工党支部师德考核小组负责人:马秋刚
饲料工业中心教职工党支部师德考核小组负责人:马 曦
智能养殖与伴侣动物教职工党支部师德考核小组负责人:陈昭辉
行政教职工党支部师德考核小组负责人:赵钺
(三)师德工作小组成员
张炳坤 张博 王冰源 李军涛 屈云晨 刘中英 杨柳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院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等级
1.考核以《中国农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9年修订)》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2.师德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3.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附件1)。
4.师德年度考核优秀是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之一。师德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1.实施阶段(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月6日)
(1)支部组织评议
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月6日,各支部按照各系考核评议名单上的人员情况,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学习及师德考核,包含以下3项内容:
【1】集体学习《动科学院师德师风八不得》文件(附件4)。
【2】组织在编在岗教职工签署《动科学院师德师风承诺书》(附件5),已参加过新教工入职座谈会并签署过承诺书的老师无需再签,确保专任教师签署全覆盖(需签署承诺书的教师名单将发给各组负责人)。
【3】进行师德考核。
(2)支部评议结果上报
2025年1月7日前,各支部根据师德评议情况,填写《师德考核结果备案表》(备案表将单独发至各组负责人)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lsophia@cau.edu.cn。纸质签字版《动科学院师德师风承诺书》(一份)交给各支部师德委员,由支部师德委员统一交至167办公室。
2.学院审议,上报学校(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
3.学校公示阶段(2025年1月17日后)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1.全体教职工均应按规定参加学院师德考核(博士后人员的考核单位按人才办有关要求执行)。
2.在进行师德考核时,应参考《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师德考核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附件2),认真组织开展师德评议。师德评议一般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师德评议应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评议表》(附件3)有关项目逐项进行评议。
2.管理人员满意度民主测评结果、教师参加教职工理论学习情况(教职工理论学习记录将单独发给各组负责人)、院系及支部活动可作为其师德评议的参考。
3.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部分,考核结果须填入本人年度考核表。具体填写要求按照学校《关于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4.各支部应将师德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被考核人。
5.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根据规定向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书面申请复核。
6.师德考核工作咨询和违规情况举报请联系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杨柳
电话:010-62733513
邮箱:ylsophia@cau.edu.cn
地址:动科楼167办公室
附件1 各考核小组考核优秀指标分配.docx
附件2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师德考核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docx
附件3 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评议表.docx
附件4 动科学院师德师风八不得.pdf
附件5 动科学院师德师风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