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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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1〕139号)要求,现将2021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第十七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第五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 二、评选范围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青年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范围均为我校专任教师。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往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往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奖者不参加本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候选人总数为4人,其中至少推荐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1人。 四、评选条件 1、候选人应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候选人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3、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5月1日。 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2018—2020年度或2018—2021学年度)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4、已获校级教学名师奖。 五、申报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相应推荐表。 (二)基层党组织审查。单位基层党组织对候选人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师德等表现出具明确审查意见。 (三)资格审查。学院将对候选人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四)学院推荐。学院将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推荐,每个学院最多可推荐3人。 (五)提交材料。请申报人于2021年4月26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zhaoxia@cau.edu.cn。 1、《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或《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Word签字版); 说明:第四大部分前均需申报人填写完整,第四部分党委审查意见处(含政治立场、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师德等表现),请先由申报人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出具审查意见(Word签字版); 2、候选人简介(附件3)(PDF版); 3、从学校教务系统导出的,候选人近三年(2018—2020年度或2018—2021学年度)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PDF版)。 以上材料均只需按要求提供电子版,所有材料统一放在文件夹内,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以“学院+姓名+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 (六)学校遴选推荐。学校将在5月中上旬组织评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奖评审工作,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并认真组织,严格审查,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2、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申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各级教学名师奖。 七、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李璐 联系电话: 62737823 学院联系人:王朝霞 联系电话: 62733513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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