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1年秋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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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规定》(中农大研生字〔2013〕4 号文)(以下简称培养规定)、《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的通知》(与往年相比,变化较大),现决定开展2021年秋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包括两类研究生: 1.当期考核对象:按照培养规定要求,已达到培养环节考核期限的各培养类型研究生,需进行培养环节考核,名单见附件3。 2.逾期考核对象:在培养规定期限内,尚未通过相应培养环节考核的以往各年级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1. 统一组织实施:各组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去年的经验,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工作,保证本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考核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鼓励邀请校外专家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环节考核需聘请行业专家参加。 2. 明确考核标准:根据本院制定的《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明确考核标准,各组可参照研究生院提供的《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样表,制定符合本组实际的《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保证各环节的考核质量。 3. 规范考核工作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考核程序,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做好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率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考核结果将计入研究生成绩单和GPA(“优秀”按90分计入,“合格”按80分计入,“不合格”不计学分)。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环节考核的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缓考申请。办理缓考手续时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成绩中标注“缓考”。无故不参加环节考核的,按“缺考”处理,计一次“不通过”。2次未通过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环节考核公开化: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进展报告环节应在校内二级学科范围或研究方向内公开进行,考核方式一般采用答辩形式。各组应提前3天将学位论文题目、时间、地点、报告人等信息汇总表发送至邮箱dk161bgs@cau.edu.cn,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开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学院和研究生院将分别组织督导专家进行检查。 (3)校内外专家联合评审: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进展报告环节,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设组长1人,原则上应邀请1-2名校外专家、1名院学位委员会成员或院督导组成员),研究生导师必须参加。 (4)论文进展报告考核内容严把关:学生需提供原始实验记录本或数据库文件。考核小组应根据本办法对每个研究生的实验记录等相关材料的完整性、阶段性研究成果、论文进度、后续工作及存在问题等进行考核,给予研究生考核结果与修改意见,最终打分排名。 (5)论文进展报告成绩分为 “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者视为考试通过,记2学分。成绩按百分制计入成绩单和GPA,整体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90分以上为“优秀”,比例不超过应试学生总数的20%; 61分-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视为考试不通过,不计学分。 三、特别说明 根据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型(领域)2018级培养方案要求,通过在线收看《锡文系列讲座》等专题讲座并结合实践教育(教学实践)环节深入基层,加强博士生、硕士生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与理解,撰写学习体会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此环节将作为研究生实践教育或教学实践环节考核的部分内容,2019级、2020级研究生(除生院外)需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将学习体会报告作为实践教育或教学实践总结报告附件上传。 四、培养环节考核督导 各组组织开展环节考核工作前一周,须向学院报送《2021年秋学期开题报告环节考核安排》、《2021年秋学期博士论文进展报告考核安排》、《2021年秋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考核安排》(附表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箱dk161bgs@cau.edu.cn。学院上报研究生院,学院及研究生院将适时开展督导。 五、提交考核材料 各组完成考核工作后,需按以下步骤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考核材料: 1.2021年10月31日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培养环节管理”模块,填写相关培养环节信息并提交考核文档。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实践总结材料时,需包括总结报告、锡文系列讲座学习体会、实习实践日志(上传《实践教育环节记录本》扫描件)。实践总结材料word版发送至dk161bgs@cau.edu.cn,PDF版本上传至考核系统。 2. 每个参加考核研究生的各培养环节的纸质评审意见表,由各中心评审小组给出具体成绩(优秀、合格、不合格),经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字后,于11月12日前统一交到动科楼166办公室,同时在具体考核名单(附件3)中标注考核成绩,提交电子版成绩汇总表。学院组织将“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成绩”和“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PDF)版(附件)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各培养环节模块。 培养环节考核联系人:郑楠 联系电话:62731956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1日 附表3:2021年秋学期专业学位硕士实践教育环节考核安排.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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