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度优秀教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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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评选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度优秀教职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院将于近期展开优秀教师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包括专任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 A.专任教师应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在本校工作满五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3.2019—2020学年担任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至少主讲一门本科课程,并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验教学(体艺部、马院除外),参讲其他本科或研究生课程。 5.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培养,近两年参加过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核心课程建设,成绩显著。 6.教学效果优秀,近一年至少有一门主讲课程的学生评价分数在学院排前50%。 7.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或科技推广或科技服务等工作,2019—2020学年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在以上条件均满足的前提下,为强化教师岗位责任意识,体现业绩贡献,各单位在2020年度评选优秀教师时应将2019年超额完成工作量的前100名专任教师作为推荐的主要参考和重要依据。 B.教学辅助人员应达到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2.在本校工作满五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3.具有熟练的专业技能,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参加过学校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项目,为教学、科研做好辅助工作,2019—2020学年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申报方法: 1. 请有意向老师逐条核对以上条件,符合条件的老师请填写附件中《中国农业大学奖励审批表》和《2020年度优秀教师汇总表》,并准备相关业绩材料(纸质版)。 2. 请于7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动科楼167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angzhaoxia@cau.edu.cn。 3. 7月7日-10日学院将组织集中评审确认最终推荐名单。 4. 7月10日学院上报推荐名单。 三、推荐说明: 1.推荐工作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完成,自荐者需要如实填写相应奖励审批表,突出个人先进事迹及业绩。 2.学院推荐名额为3人,包含专任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学院最终推荐名单含1名教龄满五年的青年教师或教学辅助人员(2020年1月1日前不超过40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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