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教学任务及课表编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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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按照正常教学活动安排,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任务落实工作已陆续开始,为规范教学运行过程管理,保证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现对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维护及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1.本科生院下达教学任务(第9周) 各学院完成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核对,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从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达教学任务,并开放任务维护功能。
2.学院教务员维护教学任务(第9周) 学院教务员统计教学任务安排,于11月13日本周五上午11:00前完成“动科学院2021春季学期教学安排信息核对”工作,学院按照统计的信息在综合教务系统中进行任务维护工作。具体包括核对教学任务,维护上课教师、上课班级、开课周次等信息。 确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中注明具体情况,选修课因授课特殊性对上课人数的限制需填写清楚。需要变更信息的课程须填写附件5《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请提前联系 王朝霞 62733513,邮箱wangzhaoxia@cau.edu.cn。
3.任课教师网上确认教学任务及选定教材(第10周前) 学院教务员完成任务维护工作后,无修改的课程任课老师可于11月14-11月19日登陆教务系统(教师端)确认教学任务、选定教材并录入教师用书。如需修改的课程任课老师,需修改成功后再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以学院教务通知为准。 注:操作流程见附件4“新版教务系统教学任务确认模块操作手册”。
4.本科生院教务科编排课表(第11周-第14周) 按照各单位落实的教学任务,本科生院教务科编排课表。
5.任课教师核对初排课表(第15周) 第15周本科生院教务科将初步排定的课表反馈给教师所在单位教务员,由教务员转发给各位任课教师。任课教师核对教学任务是否有错排、漏排的情况,并在15周内将情况反馈给教务员,由教务员和本科生院教务科及时沟通。
二、工作原则 1. 根据2018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任务要求,各教学单位要提高高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的比例。落实教学任务时,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规定》(中农大人字〔2016〕49号,附件1),应保证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授课的学时数。 2.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课程表编制与日常教学调度管理办法》(本科生院文件〔2018〕1号,附件2),课程安排要遵循以下原则: 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施行,体现课程的科学性、顺序性和均衡性。 坚持核心基础课“优先”安排原则。优先级为核心基础课程、核心专业课程、核心通识课及课程人数较多的课程。 坚持资源优化原则。课程教学需要和教室资源配置、选课人数和教室座位数相匹配。 满足“校区平衡”原则,综合考虑东、西两校区的学生人数和选课需求,平衡开课种类和门次。 符合学期均衡原则。同一专业不同课程应根据课程内容,协调开课周次,使学生在学期内学习任务分布均衡。 符合周学时适中原则。周学时安排应符合学生学习规律,有利于学生有效学习。 3. 任课教师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教学任务的,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中农大教字〔2017〕6号,附件3)中第四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按较重教学事故处理。
三、注意事项 1. 任务落实确定工作,各单位教务员务必通知到教师本人。 2. 如一门课程开设多个课堂,须由该课程负责教师进行总体协调,做好课程安排。 3. 所有在教学计划中的课程都应做好任务落实工作。若需变更教学计划,请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临时调整一次交到教务科,永久性变更交到教研科。 4. 从第16周开始,不受理教学任务的补报、修改等事项。各单位务必保证所报数据的准确性。因数据不准确引起的后续事务,由各单位协商解决。 5. 课程表编排完成后,原则上不再批准因个人原因提出的周次、周学时调整申请。 请各教学单位协调配合,按时间点要求完成所负责的工作,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运行。
学校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62737681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课程表编制与日常教学调度管理办法.docx 附件3: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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