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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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切实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好地发挥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兼职导师”)在我校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本学期开展兼职导师遴选和聘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兼职导师聘任严格贯彻《中国农业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中农大党发(2018)95号)规定,坚持以德为先,严把政治标准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注重师德师风考察。 2、兼职导师聘任应以学院、学科发展的紧迫需要或重大科研平台建设的整体布局为出发点,实行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分类遴选。专业学位兼职导师的聘任应有利于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有利于优化专业学位导师队伍结构,有利于支撑专业学位特色培养。 3、兼职导师原则上聘为第二导师,如需聘任为第一导师,必须由学位授权点提出明确需求及聘任理由,并提交拟聘者的相应业绩和佐证材料,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二、基本条件 1、为人师表,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与我校相关学科有密切的合作关系或共同参与重大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建设。 (1)学术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应具有丰富的科研和教学工作经验,学术水平居国内相关学科同行前列,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或在工程技术和应用领域有重大成果。 (2)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应具有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并取得良好业绩,能够为研究生学习研究、社会实践等提供指导。 2、申请硕士生兼职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培养研究生经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的兼职第二导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为丰富的实习实践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实习实践基地业务骨干,能独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习实践。 3、申请博士生兼职导师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有博士学位,具有至少独立或作为合作导师完整培养一届博士研究生的经验。 4、兼职导师需落实一名具有相应指导资格、相近研究方向的校内导师作为合作导师。 5、身体健康,提出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兼职导师申请人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两份),并准备相关业绩和佐证材料,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4、公示及聘任。 四、工作安排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附件二)的规定,于12月25日前将《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两份)和相关业绩材料提交到学院166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chenshuang@cau.edu.cn 联系人:陈爽,电话:62731104 附件二、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研生[2019]26号).docx 动物科技学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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