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技学院关于进行2017年秋学期博士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 |||||||
|
|||||||
动物科技学院关于进行2017年秋学期博士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农大研生字【2013】4号)和整体工作计划,现开始启动2017年秋学期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博士生资格考试是指博士研究生完成并通过本人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后,对博士生课程学习阶段整体效果进行的综合考核。可采取面试、笔试等多种方式,考试内容应涵盖培养方案规定的基础理论知识、研究方法和学科前沿内容,独立开展论文工作所必须掌握的基本学术能力,包括文献分析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研究计划能力等 二、评价标准和成绩评定 (1)博士生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为100分。 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学生总数的20%。考核成绩将计2个学分,列入研究生成绩单。 三、考试对象 本次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对象是培养计划制定合格,并完成和通过所有课程学习的在籍全日制2015级直博生、2016级普博生、2017级硕博连读生和以前未完成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博士生。 四、工作流程 1.按照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动物遗传、繁殖、草业科学成立博士生资格考试分委员会,由5-7名教授或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组成,分委员会主席由系主任担任。 2.各小组秘书核对学生名单,有疑义者及时反馈到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166房)。 五、工作要求: 1.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学期按时参加资格考试。因课程未完成而未进入资格考试名单的博士研究生,不能参加资格考试,记一次“不通过”。进入资格考试名单但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博士研究生,一律在成绩中标注“缺考”,计一次“不通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提前递交书面缓考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成绩中标注“缓考”。 2.博士生资格考试通过者,可以进入博士生论文研究阶段。博士生资格考试不通过者,应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提出补修、重修、转硕士培养或终止培养等明确意见。原则上,不通过者可在一年内申请补考一次,除因课程未完成而“不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外,其余重新考核通过者的学位论文须进行校级抽查,补考仍不通过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做退学处理。 3.请各专业安排小组秘书,并将小组秘书信息上传至:dk161bgs@cau.edu.cn 4.时间安排 10月16-27日博士生以PPT形式汇报,每人10分钟, 10月28日-11月2日各小组秘书将所有资格考试纸质版材料(包括评审意见表、考试结果汇总表 见附件)返回至166办公室。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