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关于进行2017年秋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 ||||||||||||||||||||||||||||
|
||||||||||||||||||||||||||||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关于进行2017年秋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规定》(中农大研生字〔2013〕4号文)(以下简称培养规定)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现启动2017年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将按照新的培养规定要求,组织安排在校研究生的考核工作,考核范围包括两类研究生: 1.到期考核对象:按照新的培养规定要求,已达到培养环节考核期限的各培养类型研究生,需进行培养环节考核,名单见下表。
2.逾期考核对象:在新的培养规定期限内,尚未通过相应培养环节考核的以前各年级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1.统一组织实施:学院以二级学科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工作,保证本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2.明确考核标准:各考核小组应根据学院制定《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明确考核标准,可参照研究生院提供的《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样表(附件1-4),制定符合学院实际的《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保证各环节的考核质量。 3.规范考核工作:各考核小组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考核程序,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做好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率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将计入研究生成绩单,评审意见表将反馈研究生。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环节考核的,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缓考申请。办理缓考手续时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附件5),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成绩中标注“缓考”。无故不参加环节考核的,按“缺考”处理,计一次“不通过”。2次未通过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 做好咨询服务:本次考核工作将启用新的“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详细操作手册见附件8。请各个考核小组安排考核秘书提前熟悉和掌握系统操作,做好咨询和服务工作。 三、提交考核材料 各个考核小组完成考核工作后,需按以下步骤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考核材料: 各个考核小组完成考核工作后,需按以下步骤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考核材料: 1.10月27日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培养环节管理”模块,填写相关培养环节信息并在网上提交考核文档(见附件5-7) 2.10月31日前各考核小组将“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成绩”和“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PDF)版(见附件1-4)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各培养环节模块。 3. 11月6日之前,学院将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动科院166 办公室。
动物科技学院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教育评审意见表(样表)-硕士生用表.docx(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1-2: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教育评审意见表(样表)-博士生用表.docx(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表(样表).docx(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环节评审意见表(样表).docx(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进展成绩评定表(样表)(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5:中国农业大学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6: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7: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总结报告(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8: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论文进展报告(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9:培养环节考核操作手册(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