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培养改革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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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我校专业学位综合改革工作,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决定开展2017年专业学位培养改革项目申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选题应围绕培养模式、培养体系、培养机制、交流平台等4个方面深化改革,重点在“三段制”培养模式改革、案例课程开发、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及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建立、导师队伍建设、中外联合培养和产学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注重实效,实现突破。 2.各项目负责人需按3年整体规划,明确每年的目标任务和责任人,制定可考核的验收指标,积极组织参与专项改革在岗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授课教师、专职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参与工作。 3. 研究生院安排项目经费,支持各项目改革的启动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各专项资助经费为5-10万元,各项目负责人可根据承担的任务和支出申报。 4. 研究生院每学期末(6月和12月)组织项目承担单位交流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5.应于2017年5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1,盖章扫描版)及附件1、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动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郑楠 联系电话:6273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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