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学金】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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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做好2014-201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学科及本年度奖学金名额等实际情况,现制定动科学院2014-201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原则 学院高度重视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遴选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使奖学金评定工作真正成为调动学生学习和工作积极性、激发学习和工作热情的重要手段。 二、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组 评选工作组由研究生工作主管书记和院长、研究生教务员、研究生工作辅导员、导师代表及研究生代表组成。 三、奖学金设置、奖励金额及名额分配
注:1、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直接获得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不需要申请)。 2、学业奖学金评选按各专业研究生比例分配名额。 四、申报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学业奖学金; 3. 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专项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按设奖单位要求执行; 4.博士生参评范围:①二年级(含)以上的博士生;②二年级(含)以上的直博生;③二年级(含)以上的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以后的硕博连读生;均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5.硕士生参评范围:所有二年级(含)以上的硕士生(除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的硕博连读生)。 6. 学业奖学金与各项奖学金均可兼得;专项奖学金内的各项奖学金间不可以兼得;校长奖学金在获得国家奖学金中择优推荐; 7. 参评研究生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在我校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业绩材料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15日,以前获得各类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业绩材料不能再次使用,如发现重复使用,取消本次奖学金参评资格; 8.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学年奖学金的评定或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 (1)有违法违纪行为; (2)评奖当年(学年)有不及格课程(以成绩单为准);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 (5)未按学校规定按时办理学期注册手续。 (二)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认真接受导师指导; 5.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五、奖学金评定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在每年9月-10月份进行。各系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并将小组成员向学院报备。主要依据课程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活动等三方面情况采取综合计分制进行奖学金等级评定,根据申请者的总成绩进行排名后,由各系评定小组进行调整,调整时不能跨等级调整。总成绩=课程成绩×百分比+学术成果成绩×百分比+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百分比。课程成绩、学术表现和社会活动所占权重如下表所示:
1.课程成绩考核计分办法 课程成绩为上一学年学分绩点×25。其中英语提前通过者计算绩点时英语分数×系数1.1;未提前通过者计算绩点时英语分数×系数0.9。课程成绩由学院计算,并在网上公示。 2、学术活动考核计分办法 学术活动考核包括发表科研论文、著作、专利发明等,得分值不设上限。 春季学期已获得奖学金者如再次参评秋季奖学金,不能凭借春季学期参评时的业绩成果申报,必须提交新的业绩。对于虚报、谎报材料者,学院将取消申请者的申请资格,并做出相关处罚计入档案。 (1)发表科研论文得分 申请奖学金的论文应为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发表的论文(毕业年级研究生可以放宽标准到录用),按论文的数量、类别、等级和作者排序等计分。评选时参评人为第二作者的文章,分值计20%; 若论文为并列第一作者,无论其他并列作者是否以此文章参评,分值按第一作者人数均分。第三及以后作者发表的文章,不计分值但可作为备份参考。SCI影响因子按2015年JCR公布的5年影响因子为准,无5年影响因子的SCI期刊以上一年影响因子为准,新增的无影响因子SCI期刊按1计算。会议论文为摘要的,分值减半。 标准如下表:
(2)专利发明应为已授权,计分标准如下表:
3.社会活动考核计分办法 社会活动情况指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学院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等以及学生干部加分。考核采取逐项加分方式,总分不超过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1)研究生参加学校各项课外活动并获奖,每项活动加3分(需出具获奖证明);参加学院组织的课外活动,每项活动加2分(包括运动会、文艺晚会、研代会、迎新志愿者和其他活动,由学院研究生会负责考核签到并在网上公示)。 (2)研究生干部加分 担任研究生会干部、支部书记和班长的研究生,经学院考核合格,按下表标准加分。研究生干部身兼数职的,按照最高级别加分,表现优秀者经学院批准可提高一档加分。
社会活动得分=参加课外活动得分+研究生干部得分 课程成绩、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总得分=各环节得分×该环节所占权重 六、奖学金评选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财政拨款,教育部、财政部等主管部门划定、下达奖学金名额。旨在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重点对在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实践创新等多方面综合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给予奖励。具体评定方法另行通知。 (二)校长奖学金评选要求 “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或取得其他突出科研成果,且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获得者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推选。 被推荐研究生须提交个人简介及事迹(纸质版与电子版)文档一份。个人简介在15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所学专业、从事课题、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等;个人事迹不少于2000字,以第一人称行文,重点讲述个人学习和科研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鲜活故事和深刻感悟,要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要求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考虑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情况,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定。参评范围面向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评选标准为: 1.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2. 科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 3.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成绩突出者优先; 4. 在地方挂职、科技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四)专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金正大二等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表现突出的草业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 “生工科研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工作成绩突出的研究生,不包含在职研究生。 3.“杜邦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成绩突出的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方向研究生。有2篇以上的论文发表在相关专业的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参与过重大(或者国家)科研项目或者在科研项目中承担核心科研任务者优先。硕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80分以上,学位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博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5分以上,学位课成绩均在75分以上。申请者须提交一份中英文双语的自荐信,重点概述自己的学业成就、发表论文以及其未来的职业目标; 4.“福乐维奖学金”,用于奖励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方向的研究生,帮助其完成学业。按照奖学金设立公司要求,为鼓励维生素实验室内部研究生从事维生素研究开发工作,至少评选一名在维生素营养实验室工作的优秀研究生。 5.“安德森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并且在奶牛营养与饲料加工、牧草应用等放方面做出有益工作的在校研究生。(由安德森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选) 七、评选程序 10月15日-10月21日,参评研究生自愿申报,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10月21日-10月28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组根据评选要求对本院申报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选审核。 10月29日-11月4日,学院公示初选结果。对材料不实者,经核实后进行排名调整或取消其奖学金申请资格,并增补其他优秀研究生参评。 11月4日,学院汇总、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11月中旬,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依据相关评选标准对各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八、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奖学金的同学均需提交1、2、3、4材料,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另附第5项材料。申请安德森奖学金、勃林格殷格翰奖学金需另外再提交一份1、2、3材料。 材料1:《中国农业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份)。请注意:“加权学习成绩”空白不需填写。“申请奖项”一栏空白不需填写,待学院统一考核后填写。“课程成绩”需按照成绩单内容填写(不要超过表格所列行数)。 “科研成果情况”一栏以参考文献的格式填写。“导师推荐意见”需导师亲笔签字。“政治思想表现”及以下栏目不需填写。 材料2: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一份(图书馆或主楼自助打印终端打印); 材料3:相关荣誉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或正式的接收函复印件(需提交论文全文复印件,在首页右上空白处标记专业、姓名、学号,并附图书馆开具的影响因子证明)。请注意:以第三及以后作者发表的文章,可作为备份参考,写在材料4的汇总表中,但不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材料4:《动科学院2014-201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仅提交电子版,不提交纸质版)。 材料5:“国家奖学金”须同时提交相应的《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见附件“201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填表说明”,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不得涂改)。 九、其他说明 1、材料提交时间: 电子版10月15日-10月18日17:00, 纸质版10月19日8:00-17:00,先发送电子版再提交纸质版,逾期不交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2、所有电子版材料在一封邮件内挂附件发送,发至:dkyjsjxj@163.com(“动科研究生奖学金”首字母),邮件标题为“奖学金申报+学号+姓名”;纸质版交至:第一会议室(动科楼141室)。逾期提交材料者不予受理;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动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组 2015年10月15日
材料1:(学号+姓名)中国农业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材料4:(学号+姓名)动科学院2014-201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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